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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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04 | 本中心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中,發展遲緩兒童約有6~8%的發生率,而國內目前發展遲緩兒童的發現率仍然偏低,基於這個現象,政府與民間近年來無不大立宣導發展遲緩兒童的概念及早期療育的重要性。由於國內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是政府兒童福利工作中起步最晚的項目,加上現階段早期發現通報系統未臻健全、療育機構數量有限、跨專業的共識及溝通不足,導致國內無數的發展遲緩兒童及身心障礙兒童的家長不知該何去何從。因此,內政部近年成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推動小組,依據兒童福利法及其施行細則、特殊教育法,推動『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結合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發現、療育、通報流程及服務模式,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透過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的專業社工人員,為您與孩子提供相關的服務、諮詢及轉介所需資源,期盼透過社會福利、教育、醫療、親職諮詢、心理支持等各項服務提供來協助您與孩子並獲得整體性的服務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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